2010年12月2日 星期四

[OOAD 學習筆記 ] 基本觀念

1. 工作項目清單 :目的是要能有一個工作範圍的索引 
   清單內容應該包含; 入口, 輸入 輸出, key user, 執行工作項目, 此功能的風險 和備案

2. 備案 以及選用的備案 時程安排
3. review工作項目,應該就要包含 輸入產出的規格
4. 流程 => 人 => 工作項目

 [需求階段]
1. 專案七個階段
(1) 需求階段
(2) 架構設計 : 元件
(3) 細部設計 : 元件設計
(4) 程式實作
(5) 測試階段
(6)  驗收階段 和維護系統


2.  Use Case & Actor

3. B9
不過以上面的狀況來說,訂單的處理會經歷不同的部門,每個部門都只做好自己的部份再將之依流程給下一個部門。因此會指定一個負責人員來控管訂單這個物件,隨時判斷它目前在什麼階段,是否出現什麼差錯而需要額外指派什麼工作好讓它回到正常流程。這樣的角色在專案控制工作項目的進行者稱為PM(Project Manager),在系統設計裡專門控制功能執行的程式稱為controller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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